2016年7月9日 星期六

由於1948年上海爆發金融危機,國民政府輸出大量貨幣,以取得臺灣民間蔗糖、米等資源,造成惡性通貨膨脹,連帶也使舊臺幣幣值大幅貶值,造成臺灣物價水準急遽上揚,引爆經濟危機。1948年上半年開始發行500元、1000元的鈔券,年底發行了1萬元的鈔券,而由於中央印製廠因趕印法幣、金圓券等問題而影響到臺幣的印製,臺灣銀行在1948年開始自行印製鈔券[1]。 然而由於1949年舊臺幣仍大幅貶值,於是為了恢復經濟秩序而進行幣制改革,臺灣省政府在1949年6月15日公布〈臺灣省幣制改革方案〉與〈新臺幣發行辦法〉,其要點為:1.照中央指示臺銀發行新台幣總額2億元(折合美金4000萬元)。2.新臺幣以美金為計算單位。3.新台幣對美金之匯率以新臺幣5元折合美金1元。4.新臺幣對舊臺幣折合率定為舊臺幣4萬元折合新臺幣1元;舊臺幣於1950年1月14日正式停止流通遭到淘汰[1]。

如果說是日本人發行超量貨幣,當時為何沒有引發通膨?事實是當初並未有通膨,所以何以亂發行?如果真如此,當時日本人戰敗還敢亂發錢收物資?不會被人民打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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