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2月5日 星期四

遲繳水電費罰金 消基會: 年利1825%!

這種國營事業確實太誇張了,不過誰有辦法處理?除了總統,大概只有靠人民力量了吧。

遲繳水電費罰金 消基會: 年利1825%!
更新日期:2009/02/05 16:05
你有沒有過延遲繳納水電費等被罰滯納金的經驗呢?消基會指出,包含水電、瓦斯等費用如果遲繳就會被罰3到10%的罰金,其中天然氣瓦斯遲繳一天罰4%,但繳款期限最短,只有10天,而水費罰金最高,延遲11天後收取10%的罰金,換算成年利率高達1825%,遠高於信用卡20%的年利率!消基會痛批不合理,要求寡佔的國營事業檢討罰金機制。
(劉映蘭報導)
現代人生活忙碌,有時忘了按時繳水電等費用,就會被罰3到10%的罰金,其中天然氣瓦斯繳費期限最短約只有10天,遲繳一天罰4%、電費遲繳1到14天收3%罰金,15天以上罰5%、水費罰金最重,延遲1到10天罰5%,延遲11天以上罰10%。消基會將這些罰金換算成年利率,竟然比信用卡年利20%還高,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說,以5%罰金換算成年利率高達1825%,我們認為20%以內才是合理的。
舉例來說,若欠繳1千元卡費,年利20%等於月息1.7%,遲繳30天繳罰金17元;但同樣遲繳1千元,台電罰用戶50元、天然氣瓦斯罰80元,水費如果超過32天要被罰100元,消基會認為,獨佔的國營事業的罰金竟比民營企業高,應該檢討。

沒有留言: